意大利讨债:与国际商业交易有关的所有风险
意大利讨债活动主要目标在于得到债务人的所欠债务。债务托收机构、讨债者或者讨债律师从事讨债活动。
在国际商业交易的情况中,不付款风险比较高。
收回债务的失败是因为大部分情况下外国伙伴的信用可靠程度低或者伙伴的不诚实或好讼。
为了避免这种问题,交易者必须选择更合适而安全的支付条件并制定能够保护商业交易有利结果的契约性条款。
另外,我们向交易者建议多收集关于外国伙伴的信息,包括伙伴的流动性状况、所拥有的财产、 未决案件、前进的没收或投诉。
在意大利可获得这样信息的来源不少。
意大利讨债:如何拿到钱款
在意大利追债程序的第一步为给债务人发债务提示信,命令债务人在固定的时间内(7到15天)必须进行付款,超过最后期限,债权人可以向法庭起诉。
根据1219号民法,上述法规存在如下例外:
债务来自于一种非法行为;
债务人以书面声明他将不满足其债务;
命令必须在债权人的住处执行并付款的最后期限已经过期。
海外讨债:如果债务人继续不付款,该怎么做?
虽然受到债务提示信,债务人继续不付款,债权人可以向法庭起诉。
意大利讨债程序包含不同阶段:
1. 请求禁令法令,只要债权人有可强制执行的支票、汇票等。
禁令法令是一方请求法官发出的支付命令,只要债务是一个固定数量、立即可用的形式而可付的。
禁令法令一发出,债务人就要被通知,而债务人可以在40天时间内通过传讯命状对禁令法令抗辩启动普通法律程序。另外,如果债务人对禁令法令不抗辩,禁令法令执行。因此,债权人请法官在禁令法令通知上贴上执行条款。
2. 执行命令,在债务人对禁令法令不抗辩的情况下。
谁都拥有可强制执行的支票、汇票等可以立即利用执行命令。
执行命令必须给债务人通知,债务人在10天之内必须进行支付,否则,丧失财产赎取权的执行措施会发生。
3. 丧失赎取权(动产、不动产或第三方财产)是法官给债务人发出的一种命令,债务人不能从债权人的抵押品中扣除财产。
结果因此,债务完全支付之前,债务人的一些财产被宣称不可受法庭出售的命令。
4. 出售呈请书,债务人的财产通过或不通过拍卖,为了满足债务人的所欠债务,被出售。